「嚴重特殊傳染病(COVID-19)陪探病管理裁罰規定」
 

本院依衛福部110年06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508181號公告


未依規定前往醫院探陪病者,
倘有經醫院主動規勸、溝通或提供適當協助
,仍無故不配合陪探病管理措施者
相關違規事證將提供衛生局,
後續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
處新台幣3,000元以上 1萬5,000元以下罰緩

 

 

 

 

 

 

網頁設計